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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
添加时间:2023/01/10

【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-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】


摘要: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


一、招生对象

具有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考生。

二、报名、资格审查与确认

1、报名形式:网上报名。要求考生实名注册报名,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学校查询。

2、报名时间:2023年3月初(具体时间详见学院网站)。

3、缴纳报名考试费:120元/人。

     网银缴费时间:具体时间详见学院网站。

4、资格审查:省招办审核考生资格,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。考生于考试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资格审查信息,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打印《准考证》(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)。

三、命题及考试

1、命题:学校自主命题考试

2、考试科目:语文100分、数学150分,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,总分300分(考试科目以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)

3、考试时间:具体时间详见学院网站

4、考试地点: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

四、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

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,同时设置了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”栏。

五、录取工作


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实施计算机录取,确保录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1、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,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。

2、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,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。对专业志愿(含志愿顺序)、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,依次按照数学、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。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,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。

3、按照教育部规定,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能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考。被录取的考生在收费标准、学籍注册、就业、专升本、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。

六、招生专业

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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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招生专业、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;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。


七、学校地址

地址: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