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盘锦职业技术学院-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】
摘要: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
一、学院简介
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 1998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辽宁省第一所以“职业技术学院”命名的综合性高职院校。学校地处渤海之滨,坐落于辽宁省供锦市辽东湾新区,是辽宁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,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立项建设单位。60 余年的办学历史,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办学影响力,成为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势头下高素质、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摇篮。
二、招生专业
2023年招生计划
说明:1.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;
2.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;
3.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。
4.*专业学费最终以2023年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复为准。
三、报名及收费
(一)报名、考试时间安排及收费
1.报名时间:2023年3月-4月6日。
2.报名方式:考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。
3.考试时间:4月15日
4.报名收费: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/人,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5.特殊说明:面向中职考生招生专业不设专业对口限制,中职考生选择高中端口报考,按高中毕业生审核、考试、录取。
(二)打印准考证
完成报名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4月13-15日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。
四.考试
高中单招考生考试内容:数学、语文、职业适应性测试,每科满分150分。总分450分。
中职单招考生考试内容:文化课(语文、数学)满分150分,专业综合课满分200分,职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。总分450分。
五、招生录取办法
1.录取控制线划定
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,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,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,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。
2.录取
取得录取资格的高中单招考生和中职单招考生,专业安排实行“志愿优先”的原则,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高中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照语文、数学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;中职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照专业综合课、职业技能考核、语文、数学成绩排序录取。
3.确定预录取名单
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,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。
4.成绩及录取结果的公布、查询、上报
2023年4月16日12时前,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, 复核方式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本部查询。
2023年4月18日零时-2023年4月19日24时在我校官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,并在4月28日前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。
说明: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,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,不再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也不可调整专业。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、就业、专升本、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六、学校地址
地址: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